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海关可以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进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商品归类和原产地依法进行确定。

必要时,海关可以组织化验、检验,并将海关认定的化验、检验结果作为确定计税价格、商品归类和原产地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