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在办理出境修理货物的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进口合同)。出境修理货物应当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