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