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2007年) 第五章 海关行政复议审理与决定 第五节 行政复议决定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2007年) 第七十五条 第五章 海关行政复议审理与决定 第五节 行政复议决定 第七十五条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