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2007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2007年)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一百一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