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0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