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06年)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0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第二条 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申请举行听证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关作出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暂停报关执业、撤销海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对公民处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有关货物、物品、走… 第四条 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