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0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06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11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