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06年) 第三章 听证参加人及其他人员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06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听证参加人及其他人员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应当按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提问。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