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06年) 第三章 听证参加人及其他人员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2006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听证参加人及其他人员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当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享有与委托人同等的权利,并履行同等的义务。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