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2009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2009年) 第八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八十六条 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八十五条 目录 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