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章 企业失信信息公示与修复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6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企业失信信息公示与修复 第四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海关不予失信信息修复。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