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1987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1987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