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 第五章 关税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关税 第四十二条 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范围以外的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由海关总署或者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审查批准。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