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 第十二条 暂时进出境货物可以异地复运出境、复运进境,由复运出境、复运进境地海关调取原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办理有关手续。 ATA单证册持证人应当持ATA单证册向复运出境、复运进境地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