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申请报关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与所在报关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聘用合同关系。
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与所在报关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聘用合同关系。
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