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办法(2003年) 第二章 电子账册管理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办法(2003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电子账册管理 第八条 对联网企业,海关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经营范围、年生产能力等为依据,建立电子账册,取代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实施电子账册管理。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