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在海关行政复议活动中,海关行政复议专用章和海关行政复议机关的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