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21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21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执法人员自行回避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说明理由,由海关负责人决定。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