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2021年) 第九十三条

第九十三条 听证参加人及其他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听证纪律:

听证参加人及其他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秩序,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后,才能进行陈述和辩论;

旁听人员不得影响听证的正常进行;

准备进行录音、录像、摄影和采访的,应当事先报经听证主持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