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2003年) 第三章 关衔的授予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2003年) 第九条 第三章 关衔的授予 第九条 关衔的授予以海关工作人员现任职务、德才表现、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