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2007年)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200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海关应当加强对关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监察部驻海关总署监察局是全国海关关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全国海关关务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直属海关、隶属海关和各派出机构的监察部门,负责对本关区关务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