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海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国际合作需要,与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建立合作机制,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