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 高级认证企业适用的管理措施优于一般认证企业。 因企业信用状况认定结果不一致导致适用的管理措施相抵触的,海关按照就低原则实施管理。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