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原产于中国的货物或者材料在秘鲁境内被用于生产另一货物,并构成另一货物组成部分的,该货物或者材料应当视为原产于秘鲁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