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0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的条件:
船舶持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申报的危险货物符合船舶的适装要求,且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货物;
船舶的设施、装备满足载运危险货物的要求,船舶的装载符合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防止污染和保安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拟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危险货物作业的法定资质,符合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要求;
需要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已按有关规定办理。
船舶持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申报的危险货物符合船舶的适装要求,且不属于国家规定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货物;
船舶的设施、装备满足载运危险货物的要求,船舶的装载符合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防止污染和保安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拟进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泊位,具备危险货物作业的法定资质,符合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要求;
需要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已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