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年) 第四章 法官的任免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法官的任免 第二十一条 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任命法官的,任命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任命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建议下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请任命机关撤销该项任命。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