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200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七条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不得为无水路运输经营资格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的经营人和船舶提供水路运输服务业务。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