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第六章 第六章 水污染事故处置 第七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 第七十七条 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七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 第七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