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