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