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毁林、毁草开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