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四章 民用机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六十四条 第四章 民用机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民用机场废弃或者改作他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