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十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 第二百五十条 第十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五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制定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并备案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二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