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201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以及其他进入机场的人员,应当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