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 第六章 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 上级国家机关非经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民族自治地方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