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三章 民办学校的设立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民办学校的设立 第十五条 民办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