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六十二条 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确定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