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三编 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三编 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