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 第一百三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要求宣告失踪人死亡的申请,向失踪人最后居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关附有公安机关关于该公民失踪的书面证明。 第三节 目录 第一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