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1982年) 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节 目录 第一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