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 第六章 福利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福利 第四十二条 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