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附件2—7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附件2—7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范围
本附件适用于CPC84分类项下影响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的措施。
合作
双方认识到计算机及相关服务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和机会,促进其使用和发展的重要性,以及WTO协定对影响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的措施的适用性。
双方同意就与计算机及相关服务有关的问题分享信息和经验,其中特别包括法律法规、规则和标准以及最佳实践。
双方应鼓励在研究和培训活动方面开展合作,以促进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的发展。
双方应鼓励开展商业交流、合作活动和联合项目。
双方应积极参与地区和多边论坛,以合作方式促进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的发展。
个人数据保护
认识到在计算机及相关服务中保护个人数据的重要性,双方应采取或维持确保在计算机及相关服务中保护个人数据的措施。
在制定个人数据保护标准时,双方应尽可能考虑国际标准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标准。
透明度
双方应:
维持或建立适当的机制,对一方相关人士就其与本附件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尽可能在法律法规公布与生效之间留出一段合理期限。
信息交流
双方同意交流本附件所涉及的信息和最佳实践,包括商业机会和联合委员会的合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