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单证互认

就国际公路运输而言,双方应承认由另一方主管机关根据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八日在维也纳签订的《道路交通公约》正式签发的以下文件为有效文件:

车辆证书;和

职业驾驶员的驾驶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