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二章 服务贸易 第一节 一般条款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一条 第二章 服务贸易 第一节 一般条款 第一条 范围 本附件适用于影响以下方面的措施: 国际公路、水路和铁路运输贸易;以及 公路、水路、铁路和航空运输的物流服务贸易。 在适用的情况下,并遵守GATT1994第5条的前提下,本附件也涵盖过境运输。 本附件不适用于双方各自国内立法中规定的沿海贸易范围内的服务。 第一节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