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二章 服务贸易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服务贸易 第十七条 安全例外 GATS第14条之二第1(a),(b)和(c)项应经必要修改后,适用于本章的规定。 第十六条 目录 附件2—1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