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通报
一方如果认为其执法活动可能对另一方重要利益产生实质性影响,应通过其竞争机构向另一方竞争机构通报该执法活动。
在不违反双方的竞争法,且不影响任何正在进行的调查的情况下,开展调查的一方应尽量在调查的早期阶段向另一方通报。通报应足够详细,以使另一方能够进行利益评估。
一方如果认为其执法活动可能对另一方重要利益产生实质性影响,应通过其竞争机构向另一方竞争机构通报该执法活动。
在不违反双方的竞争法,且不影响任何正在进行的调查的情况下,开展调查的一方应尽量在调查的早期阶段向另一方通报。通报应足够详细,以使另一方能够进行利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