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透明度

双方应公开其竞争法律法规,包括调查的程序规则。

双方应确保所有认定违反竞争法的最终行政决定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提供作出该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双方应依据其法律法规尽量公开决定和命令,被公开的决定或命令不应包含按照其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商业秘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