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中文本)(2024年) 第四条

第四条 线上个人信息保护

认识到在电子商务中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双方应当采取或维持保证电子商务用户个人信息受到保护的国内法律和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