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文本)(202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调查程序

只有双方主管机关按照《保障措施协定》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在有明确证据表明进口增加已经造成或威胁造成严重损害后,方能采取双边保障措施。